关于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9 10:47:41

各学院(所)、各位研究生导师、各位全日制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公派研究生选拔工作,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原则

选派工作要根据国家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与学科发展的需要,坚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选派方针。

二、学科要求

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四、资助方式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研究生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内容、标准及方式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条件

具体要求见《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六、派出渠道

建议并鼓励申请人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查询—项目一览表/项目检索”。申请人可按项目要求先期自行向外方院校有关部门直接提出申请,联系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时请注明申请的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该校的签约项目。获取外方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后再按规定时间和程序申请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如所申请项目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申请,请按照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同时充分依托导师或学科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联系接收单位。

七、工作进度安排

1、个人申请: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3315日前向所在学院(所)申请(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表),并且按照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准备相关个人申请材料。

2、学院推荐:各学院(所)负责公派研究生的初审工作,选拔出各学院(所)推荐人选,并于321日前将《“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学院初选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于327日左右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4、召开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校内公示推荐名单41-5日,研究生院组织最终推荐名单上的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相关材料。46日前研究生院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将于20135月公布。

620136月起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

八、派出与管理

1、录取学生原则上应于申请当年派出;

2、录取学生派出前须严格遵守《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和准备各项材料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参见常见问题解答(http://www.csc.edu.cn/Chuguo/1016fa6b9e0d45d5b71b0bd2493e8143.shtml,并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国际化教育及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了解更多及最新信息。

同时欢迎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二教324房间)。

电 话:010-67392380

E-mail: miaos@bjut.edu.cn

Q Q 群:83448118 (推荐,注明学院—姓名)

  研究生院

                                                   20121129

 

       附件1 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pdf

       附件2 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 外语水平要求说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doc

       附件4 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附件5“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初选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