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9 10:47:41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各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公派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和《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学科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四、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具体要求见《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六、派出渠道

可通过北京工业大学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申请人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

七、工作进度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于20143月之前向所在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并且按照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准备相关个人申请材料。

2、学院推荐: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公派研究生的初审工作,选拔出所在单位的推荐人选,并于37日前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初选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于321日左右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4、召开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校内公示推荐名单41日前,研究生院组织最终推荐名单上的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准备相关材料。412日前研究生院完成网报审核并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将于20135月公布。

620146月起学校组织行前培训。

720149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八、派出与管理

1、录取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于申请当年派出;

2、录取博士研究生派出前须严格遵守《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和准备各项材料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参见常见问题解答(http://www.csc.edu.cn/Chuguo/1016fa6b9e0d45d5b71b0bd2493e8143.shtml,并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国际化教育及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了解更多及最新信息。

同时欢迎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二教324房间)。

电 话:010-67392380

E-mail: ypy@bjut.edu.cn ;miaos@bjut.edu.cn

Q Q 群:83448118 (推荐,注明学院—姓名)

  研究生院

                                                   20131029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doc

 

附件2: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doc

 

附件4: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初选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