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09〕1号)和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意见》(京教研〔2008〕1号),结合我校2010年—2015年实施“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意见,学校决定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设立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以课程结构调整和内涵建设为重点,鼓励改进传统教学方法、探索新教学模式,优化课程内容和知识传授途径,更好地继承、积累好的教学经验,宣传和推广我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
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建设目标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旨在建设一批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相适应、富有创新特色并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前沿的研究生课程。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力争建成一批能够反映学科前沿、适应学科发展的研究生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双语教学课程,以及在教学内容、方式等方面有特色的研究生课程,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与水平。
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范围
(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精品教材、精品课程、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改革等。具体包括:
1.教学用书、多媒体课件、题库、案例库等。
2.课程网站、教学视频、网络教学等立体化教学系统建设。
3.教学方式、教学内容、考核机制改革。
4.课程质量评价系统的研究。
5.实践课程内容及形式的改革与实施。
(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建设范围为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全部培养环节,包括理论教学、实践训练、社会调查等。优先支持:
1.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课程。
2.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3.课程建设基础好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的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与主干课。
4.反映学科重要前沿领域的研究生新课,具有跨学科与交叉学科性质的研究生新课程。
5. 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进行网络课程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
6.预期成果(出版教材、发表高水平教研论文等)突出的课程。
三、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标准
1.课程设置、建设与改革。课程设置符合研究生课程体系要求,有利于学科课程体系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及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课程建设和改革较好地体现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学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能够体现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且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和特色。
2.师资队伍。任课教师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至少拥有1—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讲教师。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改革与建设能力强、教学水平高。
3.教学内容。课程教学能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把握得当;或能体现其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有利于激发研究生的创造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4.使用教材。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教材及参考资料的知识含量高、具有先进性。在每年的立项中,有系列化的自编的正式出版教材,并形成文字教材、电子教材、辅助教材和参考资料相配套的立体化教学用书和教学软件的课程优先立项。
5.教学模式。教学方式、方法科学、灵活,考核形式科学、规范,符合课程设计要求和当今教学改革发展趋势,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利于促进研究生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科研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有利于研究生个性化发展。
6.教学特色。采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聘请国内外专家参与教学教改工作,将现代化教学手段(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等)用于教学过程和课程建设。
7.教学研究。任课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教改工作,潜心研究教学规律,教学研究成果(论文或综合报告等)突出,并具备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
8.教学效果。教学效果明显,获得研究生的普遍好评,或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四、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程序
1.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每年评选一次,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研究生院通知时间为准。
2.正在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
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5.立项及资助情况将在网上公示。
6.公示通过的项目由研究生院与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签订课程建设任务责任书。
五、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优先支持1年完成的项目。
2.对于建设周期为2年的项目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方式,并进行中期检查。1年完成的项目采取一次拨付形式。
3.建设周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材料,由研究生院聘请有关专家根据项目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和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4.对于建设成果突出的项目,学校将在经费方面给予滚动支持。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目标、无故没有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或将经费挪作它用者将停止拨款并收回剩余款项,对情节严重者建议学校通报批评直至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经费使用范围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管理,建设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并接受财务部门及研究生院的监督。
七、附则
本办法自2011年5月起执行,由5909.com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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